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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Time:2019年1月8日
1月7日,2019年全国民航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
会议指出,要持续推进民航高水平对外开放,具体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进一步提升开放水平。实施外商投资民航业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形成更加开放、透明、规范的行业准入政策体系。全面参与自贸协定、投资协定谈判,推进与有关国家民航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制定支持国家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服务贸易发展等试点建设的民航措施。规范外国航企代表机构管理,对机构批准实行互惠对等原则。
进一步扩充航权储备。努力构建结构优化、多元平衡、枢纽导向型的航权开放格局,积极推进与“一带一路”合作国家航权开放,高起点布局航空新兴市场和非主流市场。
进一步提升合作质量。用好中美、中欧合作平台,夯实对非洲、中亚、东盟合作平台;拓展国际适航合作,在中美适航实施程序(IPA)框架下建立中美定期交流机制,积极推进中欧航空安全协议、环保、适航审定以及适航技术实施程序的磋商工作。深化与周边国家在管制移交、航路规划、跨界流量管理等方面合作。加大对港澳民航事务支持力度。统筹推进惠台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进一步加大国际事务参与力度。稳步推进电子执照、公共RNPAR、高高原运行等成熟标准向国际标准转化。参与无人机空中交通管理(UTM)国际标准规范制定;做好ICAO区域空间天气中心的筹划和运行工作。加大对发展中国家民航安全领域的援助培训。积极开展国际立法,推进北京公约及议定书批准。民航资源网 201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