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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and Singapore Concluded MEMO for B&R Dispute Resolution

PostTime:2019年1月30日

      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与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24日在北京举行的“中国—新加坡国际商事争议解决论坛”上签署备忘录,决定设立调解委员会,解决“一带一路”商业纠纷。

      新加坡积极参与中国“一带一路”建设。继续加强中新两国在“一带一路”框架下互联互通合作、金融支撑合作、三方合作重点领域合作的同时,双方认为创造基于规则的营商环境有利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开展在法律与司法这一新的重点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十分必要。

      24日,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与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签署备忘录,计划设立由中国、新加坡和其他“一带一路”国家与地区资深争议解决专员组成的委员会,协助企业解决“一带一路”建设中产生的商业纠纷。

      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发布文告说,新中双方调解中心将共同为调解委员会成员设计技能交流活动,以熟悉“一带一路”不同司法管辖区的商务和争议解决文化。双方也将共同为呈上来调解的“一带一路”纠纷案例制定规则、案件处理机制和执行程序。

      这是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和中国贸促会调解中心签署的第二份合作备忘录。2017年9月,双方曾签署另一份备忘录,内容包括共同推进国际商务调解,相互推荐调解员和调解服务。

      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主席林长仁高级律师说,“一带一路”项目一般价值高、涉及多方并跨越不同司法管辖区,这些因素提高争议发生的可能性。相对于一些较具对抗性的争议解决方式,利用调解解决争议更符合成本效益,也可将涉及案件的人或机构引导回具持续性和合作性的前景。

      新加坡律政部兼卫生部高级政务部长唐振辉昨天在论坛上致辞时说,随着世界经济中心转移,法律服务的重心也将相应转移至亚洲。他说,目前解决跨境商业纠纷的规则和程序多数是对抗性的,体现西方价值观和规范,这些规范和程序有其优势,但未必是解决所有类型纠纷的最佳工具。

      唐振辉说,亚洲人的共同点是重视人际关系,并以和为贵,新中可合作建立一个反映亚洲价值观,并符合亚洲需求的跨境商业纠纷解决规则和程序,这将为亚洲和亚洲以外各方提供额外选择,有助于项目推进,并给予亚洲和其他地区企业更大的信心。他也建议,新中接下来可共同促进以调解作为争议解决的方式之一,并促进两国法律服务行业官员和从业者的交流。

      唐振辉接受新加坡媒体访问时进一步说,新加坡以强有力的法治、完善并公正中立地解决问题的体系著称,这些都是新加坡可提供的价值优势。唐振辉指出,新加坡和中国开展此项目的合作有利于推动“一带一路”建设,项目会给彼此带来好处。中国拥有项目的规模和广度,新加坡则具备专业技能经验和信誉,双方集合、协同各自优势,可达到互惠互利效果。

      中国贸促会会长高燕致辞时说,当前中新关系稳步前行,双方的务实合作持续深入推进,近年来两国在国际商事法律合作领域开展了积极探索并取得丰硕成果。新加坡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顶层设计和产业化理念,为中国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的发展提供了有益借鉴。经济日报2019-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