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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Time:2020年9月25日
日前,国务院印发《中国(北京)、(湖南)、(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和《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区域方案》(以下统称《方案》)。
《方案》指出,在北京、湖南、安徽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区域,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战略举措。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重大战略,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把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新时代改革开放新高地。
《方案》提出,赋予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深入开展差别化探索,加大开放力度。
《方案》明确了各有侧重的改革试点任务。《方案》强调,要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切实加强自贸试验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全,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底线。各地方要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地方立法,强化主体责任,建立完善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容错机制,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工作。各地方、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及时下放相关管理权限,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实施。要加强试点任务的总结评估,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经验。经济日报202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