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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8年1月18日
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天津法院已受理涉“一带一路”商事海事案件共1124件,审结727件。案件类型涵盖了国际货物买卖、海上货物运输、船舶物料供应、海上养殖损害责任、公司解散、商标平行进口等诸多领域。
天津是“中蒙俄”经济走廊东部起点、海上丝绸之路战略支点,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节点,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经济优势、产业优势和政策优势。为此,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天津法院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状况白皮书》(简称《白皮书》),向公众通报天津法院回应“一带一路”建设中中外市场主体对人民法院的司法需求。
《白皮书》介绍了天津法院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的概况,发布了《天津法院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和《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民商事诉讼域外证据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南》,并通报了“康菲”溢油案等十五个涉及“一带一路”建设的典型案例。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称,天津法院出台的服务保障举措严格依照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若干意见》及相关司法解释、司法政策的精神;并紧密结合天津法院的审判实践,注重司法政策导向,审判指南与个案示范有机结合;公正高效审理涉“一带一路”案件。中国新闻网2018-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