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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8年3月21日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今天与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亚太区域中心共同举办“2018亚太国际仲裁论坛”。来自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上海市司法局、多家外国驻沪总领事馆和外国驻沪经贸机构的代表和中外律师界、仲裁界共250余人出席了本次论坛。
本次论坛的主题是“一带一路”国际仲裁:亚太区域的机遇与挑战。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主任杨建荣代表主办方开幕致辞时表示,这一主题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当前,亚太地区经济总量已占世界的60%。作为最具活力和发展潜力的区域,亚太地区无论在政治、经济,还是国际仲裁领域,影响力都在不断增长。随着“一带一路”倡议深入推进,亚太地区仲裁法律服务作为解决经贸投资争议的重要手段,面临着重要发展机遇,也需要应对相应的挑战。
他表示,由于“一带一路”沿线各国政治、经济、法律和文化的差异巨大,在经贸投资过程中,企业间以及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的争端摩擦不可避免。仲裁因其契约性、专业性、保密性、跨国可执行性等特点,在解决所涉摩擦与纠纷方面具有突出优势,可以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他呼吁律师界、仲裁界的同仁们共同努力为中国法律服务市场注入新的内涵,共同推动上海建成“一带一路”国际仲裁中心。
此次论坛分别就“一带一路”国家贸易规则化、海外基础设施投资风险规避、国际投资仲裁的发展与展望和多元争议解决方式的融合等四个专题进行了研讨。与会嘉宾普遍认为,亚太地区的国际仲裁潜力巨大、中国的仲裁服务前景十分广阔,尤其在“一带一路”倡议下,国际仲裁将在“一带一路”法治营商环境建设中发挥不可或缺的独特作用,国内外企业应当充分重视这一国际仲裁在亚太地区发展的黄金时期和历史机遇。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论坛不仅得到了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支持,还得到了国际商会仲裁院、斯德哥尔摩商会仲裁院、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等十几家境外仲裁机构的支持。
其中,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是联合国系统在国际贸易法领域的核心法律机构,专门从事全世界商法改革,协调各种国际商业规则并使之现代化。在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推动下制定的1958年《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公约》(以下称“《纽约公约》”)、1976年《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和1985年《联合国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及其近年来的修订,不仅为国际商事仲裁制度的发展探索出成功的经验,而且已经对各国的仲裁立法产生并将持续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记者了解到,上海作为全国“改革开放排头兵、创新发展先行者”,长期以来非常重视在国际化、现代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方面与国际组织开展交流合作、学习先进经验。上海对标国际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发展国际仲裁事业,也得到了国家的重视与支持。201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的通知》,明确要求上海加快打造面向全球的亚太仲裁中心;2016年,上海市政府发布《“十三五”时期上海国际贸易中心建设规划》,重点提出要建设亚太国际仲裁中心;2017年,上海市发布《上海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发挥桥头堡作用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提出要建设“一带一路”国际仲裁中心。在此背景下,上海的商事仲裁事业得到了迅速的发展。
据悉,作为最早从事国际商事仲裁服务的中国仲裁机构之一,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不仅在案件数量和争议金额方面逐年提升,其近年来开展的一系列举措,包括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院并制定《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仲裁规则》、设立上海国际航空仲裁院并制定《上海国际航空仲裁院仲裁规则》、设立金砖国家争议解决上海中心、中非联合仲裁上海中心及产权交易仲裁中心等,获得了国内外仲裁界的广泛认可,并获得《环球仲裁评论》2015年最受关注仲裁机构大奖。
今年恰逢《纽约公约》生效60周年,也是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成立30周年。,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主任杨建荣表示,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目前正通过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坚持国际化的发展方向,与国外法律机构进行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推广活动,不断深化与其他国际仲裁机构的交流合作等方式,继续提高上海仲裁法律服务的国际化水平,进一步发挥仲裁在法治营商环境建设中所发挥的保障和支撑作用,为全面贯彻中央“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助力上海“五个中心”建设和“一带一路”国际仲裁中心建设。2018-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