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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8年7月18日
17日,国内21家“一带一路”沿线城市法院在连云港市召开的首届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建设司法协作研讨会上签署了司法协作框架协议,共同服务保障新亚欧陆海联运通道建设。
根据协议,协作法院及辖区法院之间将加强立案、管辖协作;不断深化执行联动,切实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加强委托执行案件应急协作、风险化解等方面的合作;积极推进多元纠纷化解机制构建,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果。
协议还规定,协作法院将共同建立司法信息交流机制,加强协作法院及辖区法院之间的司法协助;建立法律适用协调机制、人才培养协作机制、法院信息化和智慧法院建设协作机制等。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人员贸易往来日益密切,彼此之间的司法合作需求不断增强。今年印发的《关于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意见》指出,“要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实行高水平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推动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王淑梅指出,“一带一路”建设需要优良的司法环境,要积极利用以审判为主,兼容仲裁、调解等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及时防范风险,为国际经济交流营造稳定的、可预期的法治环境。
连云港位于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交汇区。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司法协作方面一直努力探索。今年4月,全国首个“一带一路”巡回法庭在连云港中哈物流合作基地揭牌。新华网2018-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