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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8年10月8日
1.贸易投资便利化专项行动
以上海自贸试验区为载体,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制度和规则对接;加快推进上海自由贸易港区建设;建设“一带一路”进口商品保税展示中心;提升上海自贸试验区文化服务贸易基地功能;推动“一带一路”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提升上海国际会展平台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功能等。
2.金融开放合作专项行动
打造人民币跨境支付和清算中心;拓展上海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账户功能;完善面向“一带一路”的投融资服务体系;建设上海“一带一路”能源和碳交易市场;吸引集聚“一带一路”单边和多边金融机构等。
3.增强互联互通功能专项行动
打造海上丝绸之路港航合作机制;进一步拓展完善航线航班网络布局;加快构建全方位多式联运综合体系;提升“一带一路”上海航贸指数影响力。
4.科技创新合作专项行动
建设“一带一路”技术转移中心;加强与沿线国家(地区)科技园区合作;与沿线国家(地区)共建联合实验室或联合研究中心;与沿线国家(地区)深化海洋科学研究与技术合作等。
5.人文合作交流专项行动
成立国家级“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联盟”;加强上海国际电影节、美术馆、博物馆、音乐创演等与沿线国家(地区)交流互动;升级打造公务人员培训工程;升级打造走出去跨国经营人才培训工程等。
6.智库建设专项行动
探索建设国家级丝路信息数据库;深化完善“一带一路”智库合作联盟;建立上海全球治理与区域国别研究院;打造中国城市治理模式研究智库平台等。光明日报2018-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