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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区域协同发展观 做好“一带一路”研究

发表时间:2019年2月26日

        “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得到国际社会高度关注和有关国家积极响应,但也面临着区域发展不协调、合作机制不健全、文化交流不充分等问题。进一步推进“一带一路”倡议,应立足区域协同发展观,注重区域发展的协调性和系统性,着力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

        协调性和系统性是区域协同发展的基本要求。“一带一路”倡议的实质,是在达成国际政治共识基础上的区域发展观,是总结国内、国外发展实际,适应新发展要求的产物。它的目标是建立一个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以区域协同发展观加强对“一带一路”的研究,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不能用肤浅的、近视的眼光来看待和评价“一带一路”倡议,要着眼于解决长远发展中有可能产生的矛盾和问题;二是不能用封闭的、保守的态度来开展“一带一路”的宣传工作,既要立足于国内发展的实际,又要充分关注国际关切,以国际视野做好“一带一路”的宣传工作;三是不能用排他性、模式性的框架来推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倡议,要充分发挥沿线国家的主体性、参与性,共同探讨解决区域协同发展问题。

        具体而言,以区域协同发展观做好“一带一路”研究,需要确立明确区域协同发展评估和风险应对与协同机制。

        明确“一带一路”建设的评估导向。“一带一路”建设整体上呈现为积极导向而非消极导向,这是评价“一带一路”的基本出发点。在此基础上展开的理性评估,主要涉及时间与空间两个维度。从时间维度上讲,对于“一带一路”建设的评估应更多地注重长时段而非短时段,从长远的发展与国际关系互动的视角阐释,至少需要考虑十年乃至更为长远的时间。从空间维度上讲,不应仅仅局限于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间的关系,还应顾及“一带一路”在整个东半球的实施效应。

        构建“一带一路”风险研判及应对和区域协同机制。在国内与国际协同层面,需要顾及更为全面而有效的整体审视,充分注重沿线国家治理现代化、区域协同发展等相关积极变量所发挥的作用。在具体协调过程中,考虑更加有效的协同机制——尤其是经济、文化、民生等部门,包括智库、NGO等民间的区域协同和互动,促进区域间优势资源和要素的流动。

        在中国与沿线国家关系协同层面,需要更为有效的民间交流和民间互动。既要以国际关系为重要尺度推动中国参与全球治理、区域治理,又要以民生福祉为重要考量促进与沿线国家的民间交流和互动,充分理解和尊重所在国人民的文化习俗和生活习惯等,以此推动“一带一路”互联、互通建设。

        在企业与公民的海外投资层面,需要注重更为有效的海外企业社会责任保护制度建设,提高公民守法经营意识,尊重所在国文化习俗并积极充当“一带一路”倡议的文明使者,挖掘海外中资企业和海外公民的“正能量”事迹,建议设立“一带一路”新时代“张骞奖”以表彰其贡献,讲好“一带一路”合作故事。

        进一步推动包括亚投行在内涉及“一带一路”的区域经济合作与协同机制构建,提供更为积极而合理的金融支持,严格评估和防控沿线国家的输入性债务风险或债务危机。考虑以区域协同发展机制为“一带一路”倡议提供更为具体的实施规划,开展合理而有效的经济因素运用,将“一带一路”视为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乃至中国与世界共同发展的开放性平台。于今/东中西部区域发展和改革研究院院长/中国江苏网2019-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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