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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创新“一带一路”税收服务助企业“远航”

发表时间:2019年5月5日

      “服务对外开放、优化营商环境”,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中,内蒙古税务部门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持续强化国际税收合作,优化跨境税收服务,加强税收征管互助,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
  4月29日,由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主办,自治区发改委、商务厅、外汇管理局、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协办的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研讨会在呼和浩特市举行,研讨会以“携手新时代 共筑新丝路”为主题,多部门协作交流、专业机构建言献策,以及39户跨国企业和部分外国友人代表热情参与,以共商共建共享共促为原则,共同探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助力企业“走出去”和“引进来”。
  加强国际税收合作 为企业保驾护航
  内蒙古自治区是中国向北开放的重要窗口和“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枢纽。目前,已建成18个对外开放口岸,与11个国家建立了41对友好地区关系,为区内企业走出国门、走向世界创造了有利条件。
  随着“一带一路”建设向纵深推进,越来越多的企业将走出国门到海外投资。伴随着企业“走出去”机遇而来的是不可避免的挑战与风险。数据显示,我国80%的企业对投资国税制缺乏了解、76%的企业不能很好地利用税收协定和相关政策,54%的企业曾遇到税收歧视,32%的企业不熟悉国际惯例面临关联企业转让定价风险,只有29%的企业会寻求税务机关帮助。
  2019年3月,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参与了国家税务总局和新西兰税务局就区内一家企业集团跨境涉税争议进行的谈判磋商,成功通过国际税收手段促进企业跨境投资和贸易,成为全国首例“走出去”企业双边预约定价协商案例。
  为了降低跨境企业涉税风险,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持续推出税收服务“一带一路”系列举措。开展国别税收信息研究,建立蒙古国和俄罗斯税收信息研究室,帮助“走出去”企业及时了解境外政治、经济、税收环境变化动态。打造了专业化的国际税收服务团队,对“走出去”“引进来”企业在股权转让、关联交易等重大涉税事项,以“一对一”、“专家组团”等方式实施精准辅导。
  企业“走出去”投资首先要充分了解和运用好国家(地区)间签订的税收协定(安排、协议),这是“走出去”企业的护身符。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国际税收管理处处长贾锋表示,税收协定可以降低企业在东道国的税负、消除双重征税、提高税收确定性,使走出去之路更畅通。近几年内蒙古通过建机制、优政策、强服务、促合作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为“走出去”、“引进来”纳税人保驾护航,提供全面的境外税收环境信息服务和维权保障,通过落实税收协定,解决跨境税收争议,降低企业全球税负。
  提升税收优惠红利 为跨境企业增添动力
  近年来中国税收优惠对外资充满吸引力,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陆续推出,助力外资在华持续发展。为了激发跨境企业投资活力,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推出多项优惠政策和措施,助力企业“走出去”、“引进来”。
  对于企业“走出去”,在境外投资所得实行综合抵免法,将抵免层级从3层扩大到5层,有效降低企业税收负担。如果是货物、服务“走出去”,对符合政策规定的货物出口可以享受增值税免抵退税政策,对符合政策规定的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
  内蒙古鹿王集团董事长郑浩生表示,近几年,在“一带一路”倡议下,公司加强在非洲马达加斯加、东南亚柬埔寨等海外国家布局,税收红利为企业发展增添了后劲。初步测算,2019年公司因增值税税率下调、社保费率降低等减税降税政策和措施,可减税降费约350万元。
  对于企业“引进来”,享受国家出台的系列支持“引进来”的税收政策,积极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鼓励外国企业和个人来华投资。一是严格落实国民待遇原则。二是对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并扩大适用范围。三是将委托境外研发费用纳入加计扣除范围。四是享受税收协定待遇。
  此外,内蒙古自治区依法出台了一些税费优惠政策,为“引进来”企业在内蒙古投资带来利好。一是对设在区内的鼓励类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70%以上的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二是新办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大中型企业,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三是对利用废石、尾矿、废渣、废水、废气等提取的矿产品,由县级以上国土部门出具证明文件,可减按规定税额的80%征收资源税。
  目前,内蒙古自治区税务系统重点服务的“走出去”企业170多户,遍及全球25个国家和地区。同时,积极吸引外资企业来内蒙古发展,“引进来”企业已达1182户。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外贸进出口首破1000亿元大关,达1034.4亿元,同比增长9.9%。
  多部门联合服务 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企业如何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走出去”情况及相关政策如何,“一带一路”外汇管理政策提要、人民币国际化助力“一带一路”建设,此次研讨会上,内蒙古税务部门、发改委、商务厅、外汇管理局、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等相关部门代表、内蒙古发展战略研究基地以及第三方研究机构和咨询机构专家,从投资、税收、金融等多角度为参会企业集中讲解“走出去”“引进来”相关政策和措施,受到高度关注。
  为了支持“引进来”发展,内蒙古税务局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与内蒙古外汇管理局合作,将对外支付审批制度改为备案制度。同时,推进非居民税收全程网上办,使纳税人多跑“网路”,少跑“马路”。
  内蒙古莱德马业股份有限公司新西兰投资方代表鲁伊·塞维里诺说,中国的营商环境正在不断改善,税务部门简化涉税业务办理流程,节省了企业的人力财力,避免了之前两头跑、两头提交,一个事项多次跑的情况。推出的一系列减税降费和稳外资政策,为企业在华投资的持续发展提供了动力,增强了企业投资信心。
  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副巡视员俞书春表示,税务部门不断深化国际税收合作,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大力促进经济贸易畅通,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支持“一带一路”建设。研讨会成功举办,开启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联合多部门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创新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局长谭珩表示,内蒙古税务部门一直致力于落实减税降费优惠政策、优化跨境税收服务、消除税收壁垒,全心全意为“走出去”“引进来”纳税人打造“亲”“清”和谐税收营商环境。今后,税务部门将联合发改委、商务、外汇等部门,以更大努力、更实举措和更优服务,支持贸易畅通,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一带一路”建设作出新的贡献。新华社客户端20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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