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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9年8月29日
第三届中新法律和司法圆桌会议举行“加强国际商事法官培训”专题研讨。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胡云腾作专题发言,他指出,开展国际商事法官培训,增进各国特别是“一带一路”国家的法官对国际商事法律与各国法律的了解,是培养国际商事审判人才、提升国际商事审判水平、加强国际司法交流合作的一项基础工程,是司法服务保障“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举措。
胡云腾表示,近年来,中国政府和最高人民法院对国际商事法官培训高度重视,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加强国际商事法官培训体系建设,构建了两级法官培训机构共同参与的国外法官培训一体化格局;二是采取请进来的方式,逐步增加外国法官来华培训数量,不断扩大国际商事法官培训的受惠面;三是通过举办国际商事审判专题培训班的方式,培训中国内地从事涉国际商事审判包括港澳台商事审判的法官;四是采取“送出去”或联合培养的方式,培养国际商事审判人才。
胡云腾表示,中国法院希望和新加坡法院开展密切合作,继续探索建立国际商事法官的培训交流机制。一是加强国际商事审判机制在各国司法体系下的比较研究,以更好运行国际商事审判机制;二是建立两国国际商事领域司法案例交换制度,加强互学互鉴;三是加强双方人员往来,尽快建立两国法官互访培训机制;四是充分发挥包括新加坡籍专家在内的国际商事专家委员“智囊团”作用,建立常态化培训研讨机制,共同努力提升国际商事法官培训能力和水平。人民法院报2019-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