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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9年10月29日
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暨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与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独立法院(Astana International Financial Center Court 简称“AIFC Court”)、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国际仲裁中心(International Arbitration Center简称“IAC”)在北京签署了关于诉讼、仲裁和调解对接的多元纠纷解决合作备忘录。三方代表分别在中、英、俄文的合作备忘录上签字。备忘录包含了共同促进调解及其他多元化争端解决方式的合作、信息交换、研发项目和培训方面的合作、案件上的合作与对接等多项内容。通过此次签署仪式,调解中心分别与AIFC法院和国际仲裁中心达成了诉讼与调解对接、仲裁与调解对接的合作协议,三方共同致力于促进调解及其他多元化争端解决方式的合作,为中哈之间的投资贸易纠纷化解提供服务。
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国际仲裁中心(IAC)主席芭芭拉·多曼·QC女士认为,调解和仲裁等多元纠纷解决方式已不再是“替代性”的方式,而是眼下公司企业最主要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哈萨克斯坦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独立法院(AIFC Court)法人代表兼首席执行官克里斯多夫·坎贝尔·霍尔特先生表示,希望以这次协议的签署为契机,各方进一步深化各项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调解中心主任王丽女士表示,合作协议签署后,将积极探索实现调解、仲裁与诉讼的三方衔接,对于对方推荐或者移送调解、仲裁、诉讼的案件,按照相应的规则和程序及时妥善处理案件并作司法确认。共同构建调解、仲裁、诉讼对接的在线系统,建立有效的信息化智能纠纷解决平台。共同致力于维护在中哈两国从事经济、投资、商业活动及其他实体合法权益,减少企业交易成本,降低投资风险,有效地解决矛盾纠纷。
一带一路服务机制主席团成员、中国产业海外发展协会会长胡卫平认为,此次合作备忘录的签署,在两国投资合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夯实合作,解决企业的后顾之忧,合理解决争议问题,以法律武器为两国企业在投资合作基础上保驾护航。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办公室副主任刘峥表示,最高法一直支持包括仲裁、调解在内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和完善。2016年,司改办授予北京融商一带一路法律与商事服务中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司法改革子课题单位”。刘峥说:“他们创造的‘诉讼与调解对接、仲裁与调解对接、公证与调解对接、线上线下对接、国内国外对接、官方民间对接’的‘六对接’工作模式效果良好。希望此次合作备忘录的签订能为中哈两国及其他国家的当事人提供调解、仲裁、诉讼相衔接的一站式多元化纠纷解决途径,切实帮助他们高效便捷地解决投资贸易过程中的纠纷。”央广网2019-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