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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年1月3日
2020年1月1日起,2019年版《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正式实施。与2018年版相比,新版清单增加了92类商品,纳入了部分近年来消费需求比较旺盛的商品,包括冻海鲜、酒类以及家用电器。而医药类跨境电商也有新突破:元旦前北京“跨境医药电商试点”政策正式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复,同意在京开展试点工作,这也是我国跨境电商政策在涉及医药产品方面的首次破冰。
从2019年1月1日起,北京等22个城市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不执行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而按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监管,这便是“1210”的监管方式。
因此,此次“正面清单”的更新,意味着新增的商品将不需要等待首次进口许可,并且将大大加速通关时间。
速度之外,“1210”模式还将间接影响进口范围。
不断扩容的正面清单和不断增加的跨境电商综试区城市,正是中国消费市场进一步扩大开放的信号。2019年12月24日,《国务院关于同意在石家庄等24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发布实施。在石家庄市等24个城市设立的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成为第4批跨境电商综试区,至此全国跨境电商综试区数量增至59个。
根据海关统计数据,2019年1-11月,我国进出口总额达28.5万亿元,增长2.4%。而跨境电商零售进出口则增长了25%,是总体外贸额增速的10倍。
事实上,除了进口商品类目增多之外,近期医药类跨境电商也在北京迎来了破冰之旅。2018年12月,北京发布了《中国(北京)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共明确了10项北京综试区建设的重点任务,其中最令人瞩目的是“探索利用跨境电子商务模式进口医药产品”。北京商报20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