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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六部门联合出台十条“营商”措施

发表时间:2020年1月21日

       近日,重庆市金融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高院、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保监局联合制定《关于进一步优化金融信贷营商环境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于2019年12月31日印发。昨天,六部门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接下来将怎样进一步优化我市金融信贷营商环境,提升金融信贷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市金融监管局副局长金勇杰说,《意见》主要从“获得信贷”指标出发,围绕合法权利力度指数、信贷信息深度指数以及征信覆盖面等方面,明确十条具体措施,切实提升金融信贷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印发《意见》的目的,是为进一步优化我市金融信贷营商环境,提升金融信贷服务质量和水平,增强金融信贷服务可获得性和便捷性,促进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接下来,六部门四举并施助推优化金融信贷营商环境。相关负责人介绍,将建立健全部门协同机制,市金融监管局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高法院、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保监局共同推进政策措施落地实施,针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沟通协调解决,切实提升金融信贷服务的质量和水平。

       下一步,还将加强金融风险防控,加强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保监局、重庆证监局等中央金融监管部门驻渝机构在信息共享、风险处置、业务发展和消费者保护等领域的协调配合,支持金融委办公室地方协调机制有效履职。建立金融稳定工作机制,加强跨行业、跨市场的金融风险防控合作,打造金融安全区。健全失信惩戒机制,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金融债权、非法金融活动等严重违法行为。张皓 李舒/重庆晨报20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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