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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出台十条措施力助中欧班列发展

发表时间:2020年2月25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支持“一带一路”建设,进一步促进中欧班列发展,海关总署党委2月24日出台十条措施,从减少报关次数降低报关成本、加强枢纽站点建设、促进多式联运业务发展等方面,进一步促进沿线各国经贸往来。

        十条措施包括:允许企业自主选择通关模式。减少报关次数降低报关成本。推动“关铁通”合作倡议实施。支持建设中欧班列枢纽站点。促进中欧班列多式联运业务发展。支持利用中欧班列扩大进口。支持中欧班列拓展业务范围。加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AEO互认合作力度。支持建设保税监管场所。加强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海关总署网站202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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