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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及合同商签受限 “一带一路”新能源项目重启仍需时日

发表时间:2020年6月15日

        “新冠肺炎疫情的全球性扩散对我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产生了一些消极影响。疫情过后,沿线商旅人员的流动以及对外交流频次都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恢复,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互联互通工作,人员交流、商务谈判和设备材料供应也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重新启动。”谈及疫情过后“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格局和节奏变化,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发展合作研究所副主任、副研究员宋微向记者表达出她的一些担心。

        具体到新能源国际合作方面,宋微认为,对“一带一路”新能源合作的影响主要表现在新能源投资及EPC合同的商签等方面,如,各国为防疫已采取限制旅行等措施,海外工期节点较紧的项目面临施工、监理人员往来受限压力,部分施工材料上涨,部分物料供应困难等问题。

        宋微认为,中国应充分发挥“一带一路”合作机制的统筹协调作用,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全球经济带来的不利影响。“应进一步创新‘一带一路’的合作方式,积极应对因疫情影响导致相关国家和地区的经济运行与企业经营出现的困难。如,在资金融通领域,可发挥‘一带一路’银行间常态化合作机制在国际经贸金融往来中的桥梁作用,推广中国金融机构在抗击疫情、保障金融服务等方面的优秀做法和经验等。” 此外,宋微还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继续加强大国合作。二是积极推动中国与周边国家的互联互通。三是夯实与非洲和拉美国家的合作基础。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际合作中心国际能源研究所相关专家则建议,疫情过后,在新能源合作领域应重点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的科技合作,推动中国的先进技术走出去。如,制定可再生能源国际交流与合作技术指南,参与可再生能源技术国际标准的制定;以企业为主体,强化产学研合作,加快可再生能源科研成果的转化;建立与发展一批大的示范项目,促进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等。中国经济导报20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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