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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年7月31日
2020年7月23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对外开放做好利用外资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
一、落实国家对外开放政策
(一)落实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制度。(二)加大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开放力度。(三)支持外商投资新开放领域的先行先试。(四)加快金融业开放进程。全面取消外资银行、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业务范围限制。(五)推动各类开放平台创新提升。
二、加强外商投资服务和促进工作
(六)构建全球化投资促进网络。(七)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八)提升投资促进服务水平。(九)加大招商引资激励。
三、提升外商投资便利化水平
(十)提高来华工作便利度。(十一)提升口岸通关便利。(十二)提升跨境资本投资便利。(十三)提升外资项目备案、核准便利。(十四)提升外商就医、子女就学等生活便利。
四、保护外商合法权益
(十五)营造规范透明的政策制度环境。(十六)打造外商投资企业公平竞争环境。(十七)加强外商投资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十八)进一步完善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黑龙江省商务厅”公众号202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