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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年11月6日
11月4日,商务部宣布,在全国设立10个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包括上海市虹桥商务区、辽宁省大连金普新区、江苏省昆山市、浙江省义乌市、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福建省厦门湖里区、山东省青岛西海岸新区、广东省广州南沙区、四川省天府新区、陕西省西安国际港务区。“这10个示范区,覆盖东中西部和东北老工业基地,囊括海陆空港,体现了中国进口发展的动力和潜能。”商务部外贸司李兴乾司长在国家会展中心(上海)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李兴乾介绍,我国在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向世界宣布,要培育一批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经过一年的努力,在第三届进博会盛大开幕之际,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外汇局、药监局、进出口银行等9部门和单位于11月3日共同作出决定,在全国设立10个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经济参考报202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