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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0年12月4日
今年1至10月,吉林省跨境电商进出口总值4.43亿元,同比增长399.3%,进出口总货运量1363.2吨,同比增长12.1倍。其中,出口总值为4.4亿元,同比增长424.8%,出口货运量为1279.1吨,同比增长13.5倍;进口总值330万元,同比下降33.2%,进口货运量为84吨,同比增长424.5%。
据介绍,为促进吉林省跨境电商健康有序发展,长春海关多措并举,积极从优化跨境电商营商环境、监管手段、监管模式等方面,推进省内跨境电商业务发展全面化和多元化。
支持吉林省具备条件的城市申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目前长春、珲春、吉林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已分别获国家批复,综试区企业可享有出口商品“清单核放、汇总统计、简化申报”的通关便利化措施。支持长春市、珲春市纳入跨境电商试点城市,指导相应优惠政策平稳落地,实现网购保税进口货物一线进境申报时暂不验核通关单,暂不执行首次进口许可批件、注册或备案要求。
除此之外,海关总署出台了支持中欧班列发展的10项措施,支持中欧班列拓展业务范围,充分利用中欧班列运力运输跨境电商商品、邮件、快件等。长春海关相应地制定15项细化措施加以落实,大力支持中欧班列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陈婷婷等/吉林日报202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