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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年3月12日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稳外资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十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度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推动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迈出新步伐,现就提升云南省利用外资水平提出以下政策措施:一、支持外商投资重点产业;二、鼓励利用外资参与国企混改;三、放宽外商投资性公司准入条件;四、金融创新促进利用外资;五、强化外资用地保障;六、优化调整外商投资奖励政策;七、建立健全利用外资工作机制。云南省政府网站202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