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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8年7月24日
一、 美国启动对铀矿石和铀产品232调查
2018年1月17日,两家美国采铀企业UR-Energy 和 Energy Fuel向美国商务部提交申诉书,请求美国商务部对进口铀矿石和铀产品展开232调查。
2018年7月18日,美国商务部长Wilbur Ross宣布,就美国目前进口铀矿石和铀产品的数量和情况是否威胁损害美国国家安全展开调查。本次调查会涵盖自铀矿开采到铀浓缩、国防、产业消耗的整个铀行业。Wilbur Ross表示:“美国就军事和电力所需的铀产量在消费量中的占比已从49%下降至5%。”
在本次铀矿石和铀产品“232”调查之前,美国曾于2017年4月19日对进口钢铁产品展开“232”调查,于2018年5月23日对进口汽车和零配件展开“232”调查,并在2018年3月8日宣布对美国进口的钢铁产品加征25%关税,对铝产品加征10%的关税。
二、 美国232调查简介
美国232调查是指,美国商务部根据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32条款(美国法典第19卷1862节)的授权,对特定进口产品进行全面调查,以确定该产品的进口对美国国家安全的影响。
232调查考虑的因素包括:
w 国防所要求的国内生产量;
w 满足该等要求的国内产业能力 ;
w 有关的人力和物质资源;
w 根据自身的数量和使用量确定的商品进口量;
w 国家经济福利与美国国家安全的密切联系;
w 技术或投资的丧失,严重的失业问题和政府收入的减少;以及
w 外国对于特定国内产业竞争的影响,超量进口导致国内产品被取代;
232调查的关键程序要求:
1) 美国商务部要在展开调查之时立即通知美国国防部,商务部还可就调查中遇到的方法和政策问题与国防部商讨,并可向政府其他部门机构需求信息和建议;
2) 商务部长在立案之后的 270天之内向总统提交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应确定在目前数量或情形下产品的进口是否会对国家安全造成影响,并做出相应的应对建议;
3) 总统在收到调查报告后,应决定是否同意商务部的调查结论,以及在其权限范围内是否采取必要的方式以避免相应产品的进口损害国家安全。
三、 中国国内企业应对方法
鉴于美国已开始向进口钢铁产品和铝产品征收关税,并发布了产品排除申请程序,下文将以此产品排除申请为例,为国内企业应对“232”调查提供应对建议。
2018年3月8日,美国总统特朗普签发两项总统文告9704和9705,文告宣布对美国进口的钢铁产品加征25%关税,对铝产品加征10%的关税,此次关税措施针对的是除加拿大和墨西哥之外的其他全部国家。进口限制措施于美国东部时间2018年3月23日开始执行
美国总统在文告中同时也授权,如果特定商品在美国国内不能足量生产或出于特定国家安全考虑,美国商务部可以决定对受到此关税影响的国内关系方适用排除程序。
2018年3月19日,美国商务部公布对进口钢铁产品和铝产品的232措施的排除程序,主要信息点如下:
1. 提交排除申请/反对意见的一般性要求
² 表格填写
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IS)公布了申请表格和反对意见的表格,申请方或提交反对意见的相关方在2018年3月19日后可通过下述链接下载填写:https://www.regulations.gov/ 或:
钢铁产品: https://www.bis.doc.gov/index.php/232-steel
铝产品:https://www.bis.doc.gov/index.php/232-aluminum
² 用于提交排除申请和反对意见的表格名称
w 排除申请表格名称
钢铁产品:Request for Exclusion from Remedies Resulting from the Section 232 National Security Investigation of Imports of Steel
铝产品:Request for Exclusion from Remedies Resulting from the Section 232 National Security Investigation of Imports of Aluminum
w 提交反对意见的表格名称
钢铁产品:Response Form for Objections to Posted Section 232 Exclusion Requests—Steel
铝产品:Response Form for Objections to Posted Section 232 Exclusion Requests – Aluminum
² 提交方式
所有的申请排除表格和反对意见,都应以电子表格形式提交至Federal rulemaking portal (http://www.regulations.gov),其中:
钢铁产品案卷号: BIS-2018-0006
铝产品案卷号: BIS-2018-0002
² 公开信息披露
w 排除申请和反对意见将会征求公众意见,供公众查阅和复制,所以申请或反对意见中不应包含个人身份识别信息,或政府禁止非美国公民或其他人员访问、或向其传播的信息,或其他特定国家安全控制信息;
w 申请方可主张部分信息为保密信息,并在申请或意见合适的区域注明;
² 表格完整性要求
w 个人或组织应完整填写相对应的表格。
² 文件大小的限制
w 申请方或提交反对意见的关系方均应填写规定的表格,并可以PDF的形式附加不超过25页的支持性文件。
2. 提交排除申请/反对意见的具体要求
² 排除申请
1) 主体要求
美国国内从事钢铁或铝产品经营活动(例如建筑、生产或向使用者提供钢铁产品)的个人或组织,可对措施范围内的产品提交排除申请;
2) 提交排除申请的方式和时间
所有的排除申请都应以电子方式提交至http://www.regulations.gov.
排除程序对于提交排除申请的截止时间没有做出规定,即符合资格要求的申请方可随时提交申请。
3) 文件名称要求
文件名称应包含:提交者的姓名、提交日期以及10位美国海关编码。例如,公司A在2018年6月1日提交了排除申请,则该申请的名称应为:Company A exclusion request of 6-1-18 for 7207200045 HTSUS.
4) 不同的产品应分别提交申请
钢铁产品:对于不同海关税则号项下的产品,申请方应当分别提交申请。对于相同海关税则号项下的产品,如果化学成分、冶金性能、表面质量、主要尺寸明显不同,则也应分别提交申请。
铝产品:对于不同海关税则号项下的产品,应当分别提出申请。对于相同海关税则号项下的产品,如尺寸明显不同(如10mm棒材、15mm棒材、20mm棒材),则也应分别提交申请。
² 提交排除申请的反对意见
1) 主体要求
美国国内任何个人或组织均可就排除申请提交反对意见;
2) 文件名称基本要求
反对意见的文件名称应包含反对方的姓名、提交反对意见的时间,提交排除申请的组织名称、排除申请公布的时间。
3) 提交反对意见的形式和时间
所有的反对意见应以电子形式提交至http://www.regulations.gov/.
反对意见应在相对应的排除申请于http://www.regulations.gov/上公布之日起30天之内提交。
3. 美国商务部审查标准和时间
² 审查标准
w 申请排除的产品在美国境内无法足量生产或无法在质量上满足国内需求;
w 其他特定国家安全考虑。
² 审查时间
整个审查时间通常不会超过90天,包括裁定反对意见的时间。
4. 排除申请的生效
² 已批准的排除申请将会在美国商务部批准回复公布后的五个工作日生效,自生效日起,申请方可依据批准文件中列出的条件或方式计算关税,排除申请的有效期为一年。即相关方应根据排除申请需要的时间,在有效期届满之前再度申请排除。
² 美国商务部会向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提供用于识别排除产品的信息,而被批准排除的个人或组织应按照海关和边境保护局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表格信息。海关和边境保护局将会用这些识别信息来判定进口产品是否在排除的产品范围内。
5. 其他事项:
² 与301措施不同的是,排除申请如通过,仅适用于提交特定排除申请的个人或组织,除非美国商务部根据申请将适用范围扩大至其他的进口商。
² 对于已经被批准排除的特定产品,如其他个人或组织希望申请排除,则需要提交新的排除申请,且不必参考之前被批准的排除申请,但商务部会考虑之前的情况。
² 对于之前申请排除但被否定的产品,其他个人和组织仍可申请,例如第一次排除申请提交的证明信息不充分,则后续的申请方应提交新的或不同的信息来达到标准条件。